基坑坍塌事故應急措施
來源:泓樺錦嘉
一、基坑坍塌事故的預防措施
1、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、質量、安全的交底,對有關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法制教育以及安全生產教育。嚴格按基坑結構支護設計要求及有關國家、行業、地方的技術標準、規范、規程進行施工,實行技術交底、自檢、工序交接、工程隱蔽驗收等制度,使工程質量和安全得以控制。2、坑邊不宜堆放重物,如坑邊確須堆放重物,邊坡坡度的設計須考慮其影響;基坑開挖后,坑邊的施工荷載嚴禁超過設計規定的荷載值。坑邊堆土、料具堆放及機械設備距坑邊距離應根據土質情況、基坑深度進行計算確定。作業人員上下應搭設穩固安全的階梯。
3、排水降水:由于對地下水的控制是保證基礎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環,因此,在制訂施工方案時,應著重采取措施進行排水降水。基坑開挖后,應在基坑底做好排水盲溝、集水井,周圍降水的相應措施應維持工作。另外,要盡量避開雨季,最好在枯水期施工。
4、作業環境:基坑施工屬于危險作業場所,要對施工現場設施及周邊環境做好變形監測。監測要做好記錄,主要是對基坑支護設施、周邊已有建筑物、構筑物、重要管線和道路的沉降、位移、變形情況及時掌握。當發生異常時,及時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,防止事故的發生。坑內人員不得在未加固處理的坑壁下方操作、走動、停留,要離開坑壁一定的距離。操作時應隨時注意上方土質的變化情況,發現問題時,作業人員要迅速撤離并及時加固處理。夜間施工要盡量安排在地形平坦、施工干擾較少和運輸道路暢通的地段,并備足夠的照明和警示燈。
二、基坑土方坍塌應急救援
1、建設單位應提供周圍地下的電信、電纜、煤氣管、給排水管、溝渠等設施和場內障礙物的情況。對周圍地面上鄰近的變壓器、高壓電線桿等,亦要引起足夠的重視。2、做好應急措施,配備足夠的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和應急電源使用。
3、發現變形狀態(如裂縫、下沉,特別支護變形)應徹離作業人員離開危險區域,并采取應急措施進行加固。
4、土方突發性坍塌時,組織力量,搶救傷員,同時斷電源,防止觸電。
5、發生坍塌時指揮人員往兩側分開疏散,盡快離開危險區域。
6、當有地下水時,坡頂和坡腳建造排水溝和集水井,以利排水。基坑周圍地面排水暢通,不漏水,不滲水,嚴格防止基坑內排出的水和地面雨水倒入基坑內。當土層中有可能發生流砂現象時,應采用管井降水。
7、當發現邊坡有失穩跡象時,應立即采取削坡、坡頂減荷、坡腳用砂(土)包壓載,或者打鋼管或杉木樁壓腳,防滑坡和坑底土體隆起。
三、基坑坍塌事故的應急措施
1、在基坑開挖前,應預計事故發生的可能性,作好基坑搶險加固的準備工作:(1)落實應急救援小組人員,明確責任;
(2)建立基坑監測信息反饋系統;
(3)落實反壓材料的來源與運輸;
(4)準備止水堵漏的必要材料和設備;
(5)準備加固用的鋼材、水泥、砂、編織袋和設備;
(6)了解地下管線閥門位置。
2、當支護結構地面周邊出現裂縫時,必須及時用粘土或水泥砂漿封堵。
3、如果基坑支護結構變形較大,可以采取坡頂卸載或削坡、坑內停止挖土作業、適當增加支撐或錨桿、堆砂包反壓坑腳等措施。
4、如果基坑壁漏水、流土,引起坑外地面或道路下陷、建筑物傾斜或坑周管道斷裂等時,應采取停止坑內降水和施工挖土、迅速灌注堵漏材料(如速凝水泥漿液、化學漿液、樹脂材料等)等措施處理滲漏;嚴重時應立即停止基坑開挖和在坑內回灌水,使坑內外水位平衡,關閉該段管線閥門,用粘土阻塞夯實再加混凝土封砌滲漏和用水泥漿液、化學漿液等材料處理止水帷幕的滲漏。必要時需補做止水帷幕方可繼續施工。
5、如果基坑開挖引起流砂、管涌或坑底隆起失穩,應立即停止坑內降水和施工挖土,采用回填砂包、土包或再加拋大石反壓,回灌水以平衡動水壓力。待管涌、流砂停止后,再采用有效方法處理(如壓漿、被動區加固等)。
6、基坑支護結構變形超過允許值或有失穩前兆時,應立即采用下列措施:
(1)當支護結構變形超過允許值,但比較小,無明顯大的變形時,應及時對變形部分增加內支撐或錨桿,錨索的補張拉,并增加監測頻率。
(2)當支護結構變形過大,有失穩前兆,并明顯傾斜時,可立即在坑底與坑壁之間加設斜撐來穩固。
(3)當因支護結構樁嵌固深度不足,使支護結構內傾或踢腳失穩,應立即停止土方開挖,在支護結構前堆砂包反壓或在被動區打入短樁加固。
(4)當坑邊土體嚴重變形,且變形速率持續增加時,應視為基坑整體滑移失穩的前兆,應立即采用砂包或其它材料回填基坑,待基坑穩定后再作妥善處理。
(5)當基坑變形處于危驗狀態,應馬上停止正常施工作業,安排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,并采取應急措施進行加固。
(6)當基坑周圍建筑物發生嚴重開裂、傾斜時,應立即組織人員緊急疏散,待基坑支護和周圍土體穩定后補強加固或拆除周圍建筑物。
7、施工過程應加強施工監測,使基坑處于安全監控中。監測項目達到或超過監控預警值時,應適當加密監測次數,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警。
8、一旦出現諸如支護結構破壞、塌方等安全事故,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處理:
(1)現場急救。出現事故后,應急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設備如鏟車、運輸汽車等趕赴現場,確定被埋人員的地點與深度,指揮人員進行挖掘,同時,必須嚴格控制起挖掘深度,以免誤傷被埋人員。如是大面積的塌方,應請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急救。
(2)保護現場。事故發生后,應急小組馬上要到事故現場,把事故現場保護好,同時對事故地點進行拍照、錄像。
(3)通知有關部門。事故發生后,應急小組馬上通知公司安全部門和負責人馬上到現場,并由公司立即上報到當地安全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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